7月19日,《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来自宝安区上市企业、规上企业、国高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小微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区政协委员,及时学习《意见》,第一时间畅谈了自己的感言感想。
《意见》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地位,明确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
《意见》从市场环境,到政策支持,再到法治保障,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支持、保驾护航,提振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是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意见》的贯彻落实,必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活力,激发非公有制企业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创新创业。我们每一名民营企业家要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为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
《意见》体现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格外的重视,将为我们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意见》强调营造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让我们看到了政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决心。我们期待政府能够更多地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准入、更加透明的政策解读和更加高效的服务。
《意见》鼓励创新,提升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水平。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是发展的源泉,而政策支持将进一步推动我们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含量,培养核心竞争力。同时,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会让我们更加有信心在创新领域发力。
《意见》对于企业家精神的弘扬,让我们倍感振奋。我们将在党委政府和区政协的引导下,发扬“大爱”精神,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回馈社会,共同构建美好社会。
《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做了非常全面、非常细致和非常具体的顶层部署,干货满满、诚意十足、举措务实,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民营经济稳步发展的高度关切和殷殷厚望。
《意见》开篇掷地有声,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生力军”三个字让我们广大民营企业倍感振奋、心潮澎湃!众所周知,从中央到民间,早已用“56789”描述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的重要,如今“生力军”更是对这一表述的进一步提炼、升华和精准定位。
作为身处宝安的一家港资企业,我们也切身感受到宝安作为深圳制造业的标杆之区,在重视民营经济、服务民营经济方面无时不刻都体现着《意见》中所提出的诸多要求。从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到挂点干部走访、从湾区智慧港的一场场高层次人才活动到宝安金融超市的每周政策宣讲,可以说宝安已先行将《意见》有关措施落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希望宝安能够做得更好。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从实践看,政府投资具有“药引子”“四两拨千斤”的重要功能,要更好发挥引导放大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可以有效拉动民间投资增长。政府要以此次《意见》出台为契机,更好发挥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强化用地、用能、资金等要素保障,以政策激励撬动经营主体活力。特别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同时,建议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保障民营企业信贷资源。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服务功能,建立政府和社会主体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在面临这几年全球经济下行、传统制造业不景气、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等诸多经营难题时,看到《意见》,感到非常欣慰。这31条措施着眼于全方位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直击当前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务实管用的解决方案,对于我们民营企业家无疑是雪中送炭。
特别是《意见》提到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我们更是觉得如遇甘霖。在实际经营中,一些公司体量大、客户群体广、货款金额高,一旦遇到失信客户,实在苦不堪言。现在国家能加大力度,加强失信监管,这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安全感更强,信心也更足。
疫情后,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较大。针对这些困难,《意见》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回应民营企业关切,打出减轻企业负担的“组合拳”,释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信号,为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增加了底气。
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家,《意见》极大的鼓舞了我们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信心。我们将直面挑战,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将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作为己任,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我们也期待更深层次参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历程,在民族复兴道路上留下弥足珍贵的印记。
《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深情关怀和殷切厚望,又给民营企业家增加了发展和投资信心,让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意见》既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又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尤其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引导全社会客观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内容,深切表达了民营企业的心声,并从战略全局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实实在在地为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了很多接地气的解决方案。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们将以《意见》精神为指引,以实体企业需求为导向,立足公司主业,聚焦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推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努力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之路。
《意见》指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提升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强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深圳要加大深圳湾科技创新区域的开发力度,形成地域品牌,打造全球闻名的“中国硅谷”“中国湾区”,吸引更多的高科技产业或总部来深圳湾落地并创业。建议创建“湾区高新技术创业基金平台”,辅以优惠的经济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世界前沿的科技尖端新技术和人才,甄选并扶持这些新技术转化落地,为深圳培养一批有实力、有后继力量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意见》的公布是重大利好,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意见》提出的31条措施,非常有针对性,也非常及时,有助消除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顾虑,必将受到坚决拥护,必将提振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信心,使民营经济走上更加健康、更高质量的发展之路。
好的政策更需要好的执行,期待各方能够切实抓好政策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让非公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合理有效的监管下安心发展、全力发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做出更大的贡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