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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部分路段保护措施形同虚设 施工点存安全风险隐患

  路边临时占道的施工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可小觑,在大学路建材市场路口,记者又发现了一个更大的占道施工点。这个施工点设在人行道上,靠近慢车道一侧的铁皮护栏倒在路面。只见施工点里有一个长3米,宽2米的水坑,周围堆积了不少碎石砖块。坑中的水已经变绿,池边长满青苔,水面上也漂浮着不少垃圾。在围栏的一侧,记者看到了该施工点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示牌”,记者随后分别拨打了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工程单位中铁十八局和建筑设计企业南宁市排水公司标识在公示牌上的电话,发现全部为空号。记者联系了该工地的监督单位,一位工作人员听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随即和记者说他们会联系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约过30分钟后,一位自称是排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来电称,将尽快派人去重新设置这个施工点的防护措施。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出,有些施工地段虽然挂有实施工程单位和建筑设计企业的公示牌,可根据公示牌的电话打过去发现大多是空号。像五一中路上的这几个施工深井,由于没公示牌,所以没办法找到施工单位。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南宁市建委想从中了解到实施工程单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个地段归江南区管辖。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江南区建设局,该局的梁局长告诉记者,11月1日晚上9时,他就知道两个小孩掉下深坑不幸的消息,随后各有关部门一直协调相关事宜直到11月2日凌晨3时。但当记者提出想知道施工方是谁时,梁局长称因为现在正是调查阶段,不方便接受采访。

  据了解,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在城市道路上进行挖掘和临时施工占用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单位、联系电话、开工和承诺修复完工日期以及临时占用(挖掘)许可文件;城市市区内的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应当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市区主要街道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围挡应当按照城市容貌规定要求美化,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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