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结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投标地点: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2021年绿化带隔离护栏增设工程由长城乡联字【2020年】1号关于下达《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5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区域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无不良记录。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情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
3.5其他人员要求:须配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估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2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01月至2021年0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线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时间及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依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础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础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3)技术上的支持客服电线、(肖经理)、0431-88779873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